而截至2018年1月19日,除上海、深圳针对P2P监管的文件开始采用“综合资金成本”的说t7ly外,仍缺乏全国性的相关监管规E2t2。
本报告的作者是基于独立7774客观、公正和审慎的原则oDUr作本研究报告f2n8